近日,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新修訂的《北京市消防條例》,該條例將于2025年5月1日正式生效。此次修訂旨在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新條例中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將嚴禁進入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區域停放或充電,同時也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電池進入電梯轎廂。為了滿足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的需求,居民住宅區和單位工作生活區需按照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和充電場所,電動自行車必須在指定區域規范停放和充電。
為了保障條例的有效實施,單位和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需承擔日常巡查責任,及時制止違規停放和充電行為。對于違反規定的行為,如拒不改正,將對單位處以2000元至1萬元的罰款,對個人處以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這一舉措旨在通過經濟手段促使市民和企業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新條例還強調了消防車通道的重要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消防車通道用途或設置妨礙通行的障礙物。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需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的暢通,劃定停車泊位及設施時不得占用或堵塞消防車通道。對于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需進行勸阻并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需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
對于個人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行為,將責令改正,并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如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未履行職責,未進行勸阻或未按規定報告的,也將受到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在緊急情況下,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有權強制清理占用消防車通道的障礙物,確保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新條例還規定,不得在陽臺堆放易燃易爆危險品,也不得在公共通道、樓梯、安全出口等部位堆物、堆料或搭設棚屋。個人如有違規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其他妨礙安全疏散的行為,將受到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的處罰。